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拧紧“安全阀”!南京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在行动

时间: 2024-11-08 07:54:48 |   作者: 电动底盘车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加强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全力推进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市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时新峰为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责任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统筹推进专项行动。坚持“严”字当头,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由局领导带队全面深入气瓶充装、“灶管阀”等燃气相关单位,开展“四不两直”现场监督检查,组织各条线进行“拉网式”“兜底式”排查。

  开展“瓶”安检查,邀请国家气瓶标准委专家对该市燃气气瓶充装、检验单位连续开展深度检查及隐患整改“回头看”行动,累计发现并整改问题隐患176项,发出监察指令9份。建立燃气气瓶“云普查”机制,依托市96333应急处置中心24小时在线审查充装单位上传的气瓶信息,该机制被省局采用并全省推广。截至目前,全市160公里新建、改造燃气用于承受压力的管道已全部完成安装监检,3142.4千米公用燃气用于承受压力的管道定检率100%。

  拉网式摸底排查“灶管阀”生产销售企业、可燃气体探测器生产企业等主体750余家,检查生产经营主体3700余家次,专项监测电子商务平台上本市网络交易经营者“灶管阀”等商品链接567条,累计发现并整改问题49起。开展“灶管阀”和液化石油气产品市级监督抽查175批次,发现8批次不合格,无掺混二甲醚问题,依法公布监督抽查结果并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各区依法从严开展后处理工作。梳理市燃气专班餐饮场所“灶管阀”产品问题线索,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437条问题涉及的生产销售单位开展溯源整治工作,发现23条案件线索,涉及外地生产销售单位的,已移交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置。

  专项行动以来,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累计办结“灶管阀”质量安全及燃气气瓶充装案件32起,罚没款41万余元,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对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2023年8月18日,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问题灶管阀”溯源整治工作中餐饮商户反馈线索,对当事人进行突击检查,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门店5台商用燃气灶具缺少熄火保护设施。经委托检验,涉案5台燃气灶具熄火保护项目不符合规定标准要求。当事人销售不符合规定标准燃气灶具的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市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5台不合格商用燃气灶具,并进行行政处罚。

  2023年6月6日,秦淮区局根据市局移送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报告,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当事人在售该调压器,对抽检不合格报告无异议。经查至抽检时止,当事人共进货2个、抽样2个,无库存。涉案货值30元,违法来得到的6元。当事人销售不合格调压器的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秦淮区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来得到的,并进行行政处罚。

  (三)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燃气气瓶充装单位充装非本单位办理使用登记的气瓶案

  2023年7月14日,高淳区局执法人员对某燃气气瓶充装单位做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已充装的46只燃气气瓶中,有23只为非当事人办理使用登记的燃气气瓶。经查,当事人为抢占燃气气瓶市场,在2023年7月,五次采用扫描活动条码牌的方式,对非本单位办理使用登记的气瓶进行燃气充装。当事人充装非本单位办理使用登记气瓶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违反了《特定种类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高淳区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下一步,市局将在前期集中攻坚的基础上,以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抓手,努力做好全面巩固提升、建立长效机制工作,筑牢燃气安全底线,助力城镇燃气安全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持续推进安全韧性城市建设。(周晟杰 江晓峻 林东翔 杨德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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