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8-24 11:19:33 | 作者: 高压交流接地开关
昨日,记者从石狮法院获悉,整幢楼的6名业主、学校、电力公司和承租者翟某等9方成了被告,死者家属索赔79万余元。法院作出一审宣判,以未装漏电保护设施为由,判电力公司担主责60%,赔29万余元;305室业主柯某担责15%,赔7.3万余元;605室业主杨某担责5%,赔2.4万余元;死者家属自愿放弃对翟某的追究,自担责20%;其余各方免责。
秦某租住的套房,是安徽老乡翟某向房东杨某租下来后,自行安装热水器并邀小秦等两人一起入住,由3人分摊房租。
据此,该检验所认定:该宿舍楼接地线接地效果不良,不能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该宿舍楼用电线路或用户电器存在漏电情况;小秦使用的热水器不存在漏电情况。
“宿舍楼的用电存在安全风险隐患,是我儿子被电击身亡的最终的原因。”秦某父母认为,杨某等6人及中学作为该宿舍楼的业主,未尽到对宿舍楼用电线路的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部分责任;电力公司在接受用户申请电时,未尽审查义务,未能及时有效地发现受送电住宅楼存在安全风险隐患,应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检测结果,事故的发生,是305室的线路存在漏电和配电箱未安装漏电保护开关相互作用的结果,305室的业主柯某和配电箱的管理者电力公司对该事故的发生都有责任。”本案主审法官说,305室漏电是秦某死亡的直接原因,配电箱未安装漏电保护设施则是最终的原因,故电力公司判责60%,柯某判责15%。
305室的业主柯某认为,本案的发生,首先,是秦某对电器不正确使用或对安全的疏忽大意造成;其次,是建筑实施工程单位在建设时留下安全风险隐患;第三,是作为电力使用管理、监督机构的电力企业,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而自己在该事故中无任何过错,不应承担任何责任。